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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设工程合同通常采用什么形式?
释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建设工程合同也称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是指由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建设工程合同是什么性质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
    通常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之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为了确保工程勘察的质量,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须是经国家或省级主管机关批准,持有《勘察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的勘察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怎么主张?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
    一、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招标的流程如下:
    1、招标资格与备案。
    2、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
    5、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6、编制、发出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
    8、编制、递交投标文件。
    9、组建评标委员会。
    10、开标。
    11、评标。
    12、定标。
    13、中标结果公示。
    14、中标通知书备案。
    15、合同签署、备案。
    二、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三、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法律适用有什么?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工程价款的计算原则,具体约定执行的定额、计算标准,以及工程价款的审定方式等。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工程的技术资料,如勘察、设计资料等,是进行建筑施工的依据和基础,发包方必须将工程的有关技术资料全面、客观、及时地交付给施工人,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对于工程款的拨付,需根据付款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确定,具体有如下四项: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保修扣留金。
    9、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的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行政法规予以规范。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施工工程在办理移交验收手续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因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国家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要求。
    11、相互协作条款。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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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9: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