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并没有规定过收费路段时,出租车过路费由谁承担,原则上是由乘客承担的,但双方也可以协商费用承担问题。 法律依据: 《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二)衣着整洁,语言文明,主动问候,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 (三)根据乘客意愿升降车窗玻璃及使用空调、音响、视频等服务设备; (四)乘客携带行李时,主动帮助乘客取放行李; (五)主动协助老、幼、病、残、孕等乘客上下车; (六)不得在车内吸烟,忌食有异味的食物; (七)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并按规定摆放、粘贴有关证件和标志; (八)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选择合理路线行驶,不得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 (九)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载客时应当文明排队,服从调度,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指定区域揽客; (十)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其他乘客; (十一)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