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需要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的情况 |
释义 | (1)买卖; (2)赠与; (3)交换; (4)继承; (5)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一、不动产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不动产过户的材料主要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过户手续有什么 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有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以及有关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房产证的过户所需材料有: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三、学区房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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