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之前再婚需要离婚证吗? |
释义 | 再婚登记结婚时,应当出具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离婚证明。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有些地方还需要体检证明。所需证件手续如下:1。提交的证件:1。我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我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2、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婚姻登记申请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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