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在银行贷款买房后提前还款是可以的。但是提前还款不能损害银行的利益,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并且因借款人提前还款给银行增加的费用,要由借款人来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