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卖房时能忽视遗产分配的问题吗 |
释义 | 卖房时不能忽视遗产分配的问题,否则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一、夫妻遗产该如何分配 夫妻遗产该这样分配: 一、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相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按继承人人数平等分配遗产金额; 二、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对于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特殊困难和劳动能力的条件,才能在遗产分配中得到适当的照顾; 2、当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这是继承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体现。但是,如果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生活在一起,不照顾被继承人,不履行赡养义务,他们不仅不能得到更多的分数,而且不能得到更少的分数,需要指出的是,这里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数,而不是更多的分数,而不是强制性的; 3、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二、遗产继承的房屋能买卖吗? 遗产继承的房屋可以买卖。不过通过继承取得的房屋要想出卖,必须先将该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其主要流程:一、遗产房屋买卖前先要按继承程序办理继承过户: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二、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与买受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产继承过户的程序 房产继承过户的程序: 1、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办理房产继承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遗产继承的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等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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