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怎么办理 |
释义 |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的办理如下: 1、可通过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专栏中的“我要开办企业”; 2、进入设立登记流程,完成“多证合一”下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 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办理的要求: 1、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申请备案的,应当由经营者先申请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再办理备案; 2、已经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后不再符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情形的,应当在扩大经营范围之前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删除“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多证合一”备案失效。变更后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综上所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管理功能自2021年6月15日起上线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汇总、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还应当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同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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