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全款买房怎么签合同 |
释义 | 1.交付定金并签订《楼宇认购书》办理地点:销售接待核心 2.房款交付及收据换领 房款交付:按《楼宇认购书》约定时间交付,详情参阅《缴款指南》。 收据换领:经我司确认到帐后,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销售接待核心换领收据。 3.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办理地点:销售接待核心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楼宇认购书》原件。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选择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公证手续,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房价在50万元以下(含)为房价×1.8‰;房价在 500,001元至500万元(含)为房价×1.5‰。 *凡身份证、护照上无中文名的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必须提供由我国境内公证机关出具的中文用名的公证文书原件。公证处公证费收费标准:105元/宗。 律师服务费:300元。 4.领取《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清楼款证明 所需资料:身份证明、交款收据原件。 5.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 交付通知书的收取:《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将采[1]取邮寄送达或当事人签收。 交付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商品房交付通知书》及《入住指引》。 6.办理《房地产证》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请参阅与《商品房交付通知书》一并发出的《办理房地产证须知》。 7.领取《房地产证》 办理时间及所需资料:身份证、《办理房地产证回执》原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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