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徽省二胎产假多少天2021新规定 |
释义 | 安徽省二胎产假158天2021新规定。 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延长产假30天,合并转换为延长产假60天,保留了原来男方护理假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在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之后,安徽省的产妇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以外,还可以加上60天的延长产假,安徽省产妇可以休158天产假,剖腹产等特殊情形将按规定增加产假天数。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关于产假、男职工护理假,根据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其享受下列劳动保护。 产假规定如下: 1、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 2、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休产假15天; 3、怀孕7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休产假98天; 4、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休产假42天; 5、正常分娩的,休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十二条 女职工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一)不延长其劳动时间,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二)实行工作量定额的,相应减少其工作量。 (三)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前款规定的哺乳时间可以一次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