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离婚开庭法官都会问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想离婚,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诉前调解,就会安排正式开庭的时间,这个时候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开庭的程序和经过,做一个心理准备。在开庭之前,法官都会强调一下开庭纪律,不允许随便发言,不能录音录像等。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3、之后,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例如是否同意离婚,理由是什么。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一般是询问原告方,把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大致问一下,然后会询问离婚的原因是什么;然后还会询问被告的意见,对于原告事实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那么情况是什么样的。5、之后,法官会要求原告方先进行举证,然后也会让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是否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然后被告开始举证,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6、对事实问题,法院提问,同时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发问。7、事实调查完毕以后,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原告、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发布辩论意见。8、最后称述。闭庭,笔录签字,庭审结束。9、回去等候法院判决。 一、房屋买卖纠纷怎样上诉? 房产纠纷可以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律纪律、开场白、询问是否回避、询问材料是否收到、法庭调查阶段(具体包括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问话)、法庭辩论阶段、最后陈述阶段、退庭后核对笔录、宣判等几个阶段。 其中比较重要的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阶段时比较重要的是质证。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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