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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失五类人员指哪些人
释义
    法律分析:一、四失五类人员指哪些人
    “四失”人员,是指失独、失业、失意、失常。
    “五类”人员,是指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失独人员、残疾人员、疫情受损人员。
    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排查关爱“四失”“五类”人员,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初心。
    二、四失五类人员如何管理
    《四失五类”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推动会纪要》一是要充分发挥网格员、门栋长、社区党员,热心群众等各种力量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摸清底数,不留死角。二是要积极落实基层社区治理各项工作机制,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特殊家庭、困难群众要特别关注,逐一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包保机制,明确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把工作做细,政策用足,关怀到位。三是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推进,明确责任,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四失五类”人员的服务管理。
    三、如何帮扶四失人员
    1、低保户,是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2、五保户,是指没有儿女赡养,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力的人;
    3、家庭经济困难并且有大学生的;
    4、当年出现重大灾情或疾病的,比如发生了泥石流、洪灾等灾害的。
    5、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拨付捐赠款物。资金的拨付原则上都要通过银行汇款;物资出库须办理相关手续,核实物资的种类和数量,保证记录数据进出一致。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抗震救灾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确保采购的物资保质保量。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二条
    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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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6:3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