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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
释义
    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接工程范围具体如下:
    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
    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资质,是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施工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建设单位负责,承包完成施工任务。
    【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二十四条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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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8:3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