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承包工程需要资质如下: 1、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 3、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 4、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5、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 6、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近2年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