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感情破裂的情形 |
释义 | 法律分析:夫妻感情破裂情形有(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夫妻感情破裂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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