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刑事辩护中,检方证人的证言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但其证言的真实性也需要被辩护方进行质疑和反驳。辩护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应对检方证人证言,如:质询、交叉审问、提出反证等。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被害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辩护人、代理人和诉讼参加人在庭审中有权自由发言,说明自己的意见和意愿。 2.《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辩护人有权对证人进行质询,也可以向法庭提出交叉审问的要求。法庭对交叉审问的要求,经审理后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准许。 3.《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事实主张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反证或者质证。 4.《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在证人作证前,应当向其宣读法定证言义务,告知其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以上是刑事辩护中应对检方证人证言的相关法律依据,辩护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应对和反驳,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