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态度不佳如何投诉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社区投诉的范围,包括居委会办事员的工作态度不佳、不满意时可以向居委会主任或街道办事处投诉。具体来说,投诉范围包括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居民、不按规定办理事项、吃、拿、卡、要等变相索取好处、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所需手续和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一、如果社区居委会的办事员的工作态度不佳,居民可以向他们所在的居委会主任进行投诉。 二、如果认为居委会的工作不满意,可以向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尽管居委会是居民自治组织,但它们仍然接受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居委会应该是当地居民选举产生的,并应致力于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承担责任。 那么社区投诉范围包含哪些?投诉范围包括: (一)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二)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三)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四)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五)其他违法行为。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结语 社区投诉范围包括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工作不认真负责致使居民多次往返、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居民可以向居委会主任或当地街道办事处进行投诉,居委会应该致力于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并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第三条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本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领导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辖区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综合管理职能,统筹协调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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