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有住房承租权的取得是有一定法定条件的,特别是原承租人死亡时,承租权并不能像其他可继承的财产权一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来继承。,对于符合承租条件的承租人要变更承租人姓名继续承租的,必须经过房管部门同意。,公租房变更承租人条件:,1、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2、与原承租人为同一户籍;,3、是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二年以上;,5、没有其他住房;,6、满足条件的当事人还须写出书面申请,经出租人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后方能成为合法的公房承租人。,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形式》第二十三条 因就业、子女就学等原因需要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经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承租人之间可以互换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