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租赁合同到期当季到所承租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领取年审表及相关资料,并完成资料填写报送工作。经资格初审、复审、核查和公示无异议的承租户签订续租合同。 一是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年审的;累计六个月以上或连续两个月拖欠租金的;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或经年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它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二是原一室户承租家庭,因婚姻或生育等原因使保障人口发生变化,符合当季度二室户配租条件的,按照自愿原则,在房源允许情况下,可申请调换二室户住房,批准后列入当季度的配租选房批次中。因调换房源而原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户(家庭),在新的合同签订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三是原二室户承租家庭,因婚姻或死亡等原因使保障人口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当季度二室户配租条件的,但仍符合当季度一室户配租条件的,在房源允许情况下,应当申请调换一室户住房,批准后列入当季度的配租选房批次中。因调换房源而原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户(家庭),在新的合同签订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四是年审需提交资料。共性资料有:《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年审表》;《住房保障家庭现有住房情况调查表》;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人口变化证明,有孩子出生的则提供出生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供的资料有:《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年审前12个月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流水证明。新就业及技术类无房职工:大学毕业未满7周年的承租家庭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已满7周年但有新的技术职称的则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引进人才和在本区稳定就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无需另外提供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