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多长时间换证 |
释义 | 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三十日内换证。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持驾驶证因损毁无法辨认的,应当在三十日内申请换证,需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在本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 2、机动车驾驶证没有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或撤销的情形。 持有外省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本市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换证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要同时办理转入换证。 补办驾驶证流程: 1、需要准备好补办的资料以及证件,只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驾驶证遗失书面证明即可; 2、然后就可以去当地车管所办理,如果是属于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3、进入车管所大厅选择驾驶证业务取号,然后去对应的驾驶证补办换证窗口去办理。把所有的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再去支付制作驾驶证的工本费,一般当天就可以领取新的驾驶证; 综上所述,如果认为车管所办理麻烦的情况下,还能选择在交管12123app上面申请,流程很简单,进入app之后再去选择我的驾驶证业务,核对个人信息,提交补办的申请即可。这种会选择邮寄的方式送达,需要等待一定的时间,还需要支付相关的费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 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属于第一款第一项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驾驶证;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准予驾驶的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降低准驾车型。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或者具有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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