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冲突规范种类如下: 1.单边冲突规范。是直接指明适用某国法律的冲突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在系属中规定抽象连结点,并以其为依据推定适用某一准据法。 3.选择型冲突规范。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上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4.重叠型冲突规范。其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三条 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明示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