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媳妇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吗 |
释义 | 儿媳对公婆没有养老的义务,只有辅助丈夫赡养公婆的责任。但是如果儿媳自愿抚养老人的,可以在继承老人遗产的时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或者也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一、遗产继承顺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4、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 二、法律对于老人的遗产是怎样规定的 老人遗产具体分配的方法是: 一、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由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来继承遗产; 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由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各继承人应当平分遗产。 三、民法律中的“儿媳”具有继承权吗 民法律中的儿媳没有继承权。儿媳一般是不具有继承公婆遗产的法定继承权,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如果是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履行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丧偶儿媳对公、婆,履行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在继承发生时,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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