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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被注册别人了怎么办
释义
    商标救济方案:
    1、异议
    当抢注商标还在申请阶段未核准注册之前,初审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公告商标提出异议,进入异议流程。(详见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2、撤销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详见商标法第四十九条)
    3、宣告无效
    已经注册的商标,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详见商标法第四十五条)
    4、申请注册,驳回复审
    《商标法》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我国商标采取注册制度,对未注册的商标,保护范围有限,当自己的商标被别人注册了,在尽快申请注册的基础上结合上述
    1、
    2、3方案办理,如果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可走复审流程。
    5、购买商标
    人民币方案,购买他人已经抢注的商标。
    被抢注的商标,分恶意抢注和善意取得,对于恶意抢注的商标可以通过选择前述4个方案处理;对于善意取得的商标,商标使用在先权没有优势,通常被抢注的商标,一旦涉及到买卖交易,价格都不会低,人民币玩家可以选择这个被坑方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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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21: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