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被通缉,则不能出国。 一、被地方通缉会怎么样 网上通缉,又名网上追逃、虚拟通缉,是指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 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参照1999年《公安部关于实行破案追逃新机制的通知》及2002年《公安部关于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以下三种在逃人员必须网上通缉: (一)1999年7月1日以后,已经办理了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的在逃人员要在一个月以内上网通缉; (二)看守所、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在逃人员要在三日内上网通缉; (三)案情重大、紧急、情况特殊的在逃人员,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先上网通缉,然后补办刑事拘留、逮捕法律手续。 二、在逃人员都是有罪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未经法院判处有罪的,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所在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不能确定有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