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对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等相关证照的非法加油站点(含非法流动加油车),将由该地区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逐个的检查,证件不齐全的要补足,方可营业! 2,对非法占用土地、违法违规建设的非法加油站点,由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依法查处,并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3,对占压国道、省道、县道、乡道道路红线、妨碍交通安全的加油站点,由交通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依法查处。 4,对存在偷税漏税的加油站点,税务部门要依法追缴偷逃税款,严厉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