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师罚学生钱充当班费合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老师罚钱当班费,当然是违法行为。老师不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也不是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老师也不是立法机构的代表,更无权设立罚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十八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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