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债务包括哪些 |
释义 | 1、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受的债利和承担的债务。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权主要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对外出借而产生的债权。夫妻共同债权包括三个因素,即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出借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的意思所决定。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夫妻双方之间存在代理关系,所以有时候很难确定一方的法律行为是否为双方所共同确认,此时只要存在前两个因素,即使是一方的行为但是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时也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的意思表示。 2、夫妻财产中的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对外借债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中也包含三个要素,即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现实生活中,一般认为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一般推定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一、夫妻有共同债务可以离婚吗 1、夫妻有共同债务只要符合离婚的条件就可以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是当事人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一方向法院起诉,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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