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庭审笔录是属于笔录类证据,是属于刑事案件证据类型之一,庭审笔录经法院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从庭审笔录的来源来看,其可以作为证据。庭审笔录除了是对案件审理活动的记录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 一、庭审笔录公诉人需要签字吗 庭审笔录,不需要公诉人签字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 开庭审理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制作笔录;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分别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 第二百九十三条法庭笔录应当在庭审后交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法庭笔录中的出庭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调查人员、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的证言、意见部分,应当在庭审后分别交由有关人员阅读或者向其宣读。 前两款所列人员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拒绝签名的,应当记录在案;要求改变庭审中陈述的,不予准许。 二、当事人不签庭审笔录怎么办 拒绝在庭审笔录上签字不会影响其法律效力。并且,现在法院开庭时,都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可以对庭审笔录加以佐证。法院会将拒绝签字的当事人记入笔录,就行了,法院该怎么判决,就怎么判决,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三、怎么立案民事枉法裁判罪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民事枉法裁判罪立案条件是这样的: 1、引起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伤残、精神失常的; 2、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损失重大的; 3、伪造有关材料、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的; 4、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者篡改庭审笔录而枉法裁判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一)人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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