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加注,每项次20元。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 法律依据: 《大陆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四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凭国家主管机关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入出境口岸通行。 第六条 申请前往台湾地区的大陆居民需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及签注。 第十四条 申请来大陆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进行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或者因其他事务来大陆的台湾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