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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处以罚款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
释义
    

法律主观:
    


    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如果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如果没有经济困难的,则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加处罚款;拍卖、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财物等方式来要求当事人缴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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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16: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