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被告人在庭审时答辩,第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宣读了起诉书后,作为被告人,可以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被告人的这个陈述,其实就是自己的说法。从自身的角度,对整个案子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做出详细的说明。提出自己的观点,说出自己的依据,阐明事实。被告人在陈述中应控制情绪,且不可过于激动,影响法庭审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交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