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温费离职人员不发是否合理? |
释义 |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投诉,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防暑降温举措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章,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举措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薪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举措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举措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薪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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