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先说碰瓷者起诉问题,这样的纠纷在法院中算是民事诉讼了,在民事诉讼中,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碰瓷者说被人撞了,他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被人(被告)撞导致受伤”这个事实,而不是要求救人者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证明自己没有干什么,是无比困难的。因此,看到的新闻中,那些所谓的“碰瓷人”总是利用舆论及自己的“痛苦”现状,拿到一些钱就跑人,很少会有真正去起诉的。再说下诬告陷害罪的问题,按照刑法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一比较就看出来了,碰瓷者只想要钱,不是要救人者进监狱,所以不能追究诬告陷害罪的责任(该罪是公诉罪名,只能去公安局报案,不可能去法院自己起诉)。如果碰瓷者确实意图虚构自己被碰撞的事实,强迫他人掏钱的话,情节严重,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可能就是行政处罚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