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失踪怎样提起离婚诉讼 |
释义 | 配偶失踪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诉讼。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通过公告将下落不明人送达诉讼文件、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允许离婚: 1、重婚;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 5、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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