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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假想防卫假象防卫的特征是什么?
释义
    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
    如果他人尚未着手实行不法侵害,行为人预先加以打击,属于“事先防卫”。如甲、乙在激烈争吵之后,甲看见乙扛着锄头朝他家走来,便绕到乙的背后,一石头将其砸伤或砸死。乙朝他家走来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有不法侵害的意思,来打架滋事,但是乙还在路上,尚未开始实施伤害行为,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甲属于事先防卫,不成立正当防卫。另一种可能是乙根本无不法侵害的意思,不过是路过而已,那么,甲属于假想防卫。
    一、打架别人先动手还手打伤别人如何处罚?
    别人先动手的,行为人还手打伤别人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防卫的误区是什么?
    正当防卫的误区是:打架斗殴、假想不法侵害的、尚未开始的不法侵害、自动停止的不法侵害、针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的、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的、对精神病人或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起先是正当防卫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均不属于正当防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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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4: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