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有权对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如果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原因通知不服,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提起自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