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现在内地居民登记结婚需要的相关证件有: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或临时身份证明;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无配偶的相关材料。 法律客观: 民政部关于印发《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 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