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要判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首先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与接受扶养的事实来进行判断。而主要表现是扶养人对被扶养人尽到了一定的扶养义务。而如果生父与继母再婚后,继子女已经成年并且可以独立生活的,但并没有受继父母的抚养教育,同时没有对继父母尽到一定的赡养义务时,此类继父母子女关系为纯粹的姻亲关系,因而不形成扶养关系。抚养是指父母对子女负有的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结果,一般来说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但是如果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法律一定会采取措施解决。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1、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3、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