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种、无费减备案手续或费减备案没通过:第1--第3年:600元/年;第4--第6年:900元/年;第7--第8年:1200元/年;第9--第10年:2000/年。第二种、费减备案手续合格(85%减缴):第1--第3年:90元/年;第4--第6年:135元/年;第7--第8年:180元/年;第9--第10年,30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一定要按时缴纳,专利权人未照规定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条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