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强迫员工无偿献血属于违法行为。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在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提倡自愿献血,强迫员工无偿献血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无偿献血制度。 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 第六条 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者本居住区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现役军人献血的动员和组织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制定。 对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有关单位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