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应具备下列主要条款:一、租赁主体二、租赁物,标的物名称全称、商标、规格、型号、编号、返还时的标准。三、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四、租赁物的用途及使用方法。五、租赁期限。六、租金及租金支付的方式、期限。七、租赁物的维修。租赁合同中,应对租赁物出租后应由出租人或是承租人承担维修、保养的责任及其费用的承担作出明确的规定,使租赁物始终处于完好和正常使用的状态。八、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九、争议解决方法: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十、双方签字、盖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