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认定为民间借贷无效的情形分别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间借贷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民间借贷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间借贷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六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