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需要准备资料有什么 |
释义 | 离婚需要准备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后,等待30天,在此期间都可以随时撤回申请。期限届满后,就表示两人确要离婚,工作人员就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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