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离婚诉讼怎么寻找证据的问题:由于在离婚诉讼中是举证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原则,当事人一方不能在举证期限内出具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往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或诉讼请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档案管理部门开具的夫妻关系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应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本,家庭财产清单、购置发票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以及相关财产转移的证据线索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房屋证明,公房的为房屋租赁合同,商品房的提供房产证、买卖合同,贷款材料(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账户和股票、债券、基金账户的开户信息和明细等均可作为证据提交。同时诉讼中如果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曾经提起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来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或者左右邻居的证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