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2、公司债券根据是否在公司债券上签署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公司的债券和公司股票一样,可以依法进行转让。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不同。 (1)记名债券 应当采用背书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由于记名债券必须将债券持有人的相关信息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因此,记名公司债券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 (2)无记名债券 采取交付的方式,即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