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宅基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可以分割。而宅基地上的住房,是可以参与分割。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自建宅基地住房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特殊情况下,一般是均等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