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适用于第二套住房?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适用于第二套住房? 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照国家规定,不管首套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请商贷买二套房的,就是没法申请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最低六成下调至最低四成,改善性需求的购房门槛大为降低。也就是说,在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还清了首套房的贷款才可以。 二、四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中国四部委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继中国各大商业银行首套房贷史上最优惠利率终结、三套房贷叫停之后,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四部委3日再次发出通知,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3日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一些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并非完全用于自住,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影响住房公积金发挥互助作用和制度公平。通知指出,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同时,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通知强调,上述措施,既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性和公平性,也体现了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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