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租赁合同不会自动解除。如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给予其合理期限支付,承租人过了这个期限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 一、哪些呢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押金 房东能够扣押承租人的押金的情形如下: 1、承租人使用不当导致租赁物毁损; 2、承租人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 3、承租人不按时支付租金; 4、租赁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能够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能够解除合同。 二、在房屋租赁中哪些问题最容易引发纠纷? 在房屋租赁中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是: 1.承租人擅自出租房屋,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者延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