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拖欠房租不能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不支付房租是违约,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追讨欠款,并追究承租人责任。通常情况下,一个月未支付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权。 法律分析 拖欠房租通常不能自动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拖欠房租属于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讨拖欠的房租,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房租拖欠一个月,出租人可以行使解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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