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问题的结算方式主要有哪些 |
释义 |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不含厦门,下同)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指1995年底前参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的月标准按参保人员1995年底前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3%计发。 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方式有哪些? 法律咨询解答 工程竣工结算方式有四种类型,具体如下: 1,预算结算方式: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项目和费用,经建设单位驻现场工程师签证,和原预算一起在工程结算时进行调整。 2,承包总价结算方式:这种方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为总价承包合同。工程竣工后,暂扣合同价的2%~5%作为维修金,其余工程价款一次结清,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材料代用、主要材料价差、工程量的变化等。 3,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承发包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经协商签订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的合同,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建筑面积汇总结算价款。此方法手续较简便,但适用范围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4,工程量清单结算方式:采用清单招标时,中标人填报的清单分项工程单价是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以合同中的工程单价为依据计算结算价款。 【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3054%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延伸知识】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单位社保问题费的申报程序主要是哪些 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缴费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表》;变更事项的有效证明资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3、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凭证;《社会保险登记证》。 村级就业社保问题服务窗口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三、工作内容 (一)做好村级就业服务。全面推进就业信息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全体农村劳动力的资源状况信息库。以“服务到村、信息到户、调查入户”为目标,入户调查农村劳动力资源状况和流动、变化情况,完成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采集、核验、整理、上报等工作,建成精准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实行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就业和培训等相关数据;定期和不定期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和劳务信息,开通微信、手机APP、网站和网络电视等“互联网+就业”项目,开展网上办理就业服务项目,让农民群众不出村就能享受就业服务(详见附件1)。 (二)做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深入开展有针对性的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结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统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名单,动员他们参加养老和医疗保险,促进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在90%以上、医疗保险参保率在95%以上;对农村60岁以上参保老人和特殊困难人员实行动态跟踪掌握,确保他们按时足额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 个人社保缴费方式有哪些? 个人缴纳社保的缴费方式: 1、预存代扣:每月26日至月底,缴费银行将自动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卡中代扣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确保在此期间缴费卡内有足够的钱用于扣款。缴费银行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顺序依次扣缴,钱款不足将造成有的险种缴费中断。 2、实时缴费: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在缴纳银行任一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现金缴纳,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实时到账。 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怎样的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怎样的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怎样的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1、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就争议事项进行商量,使双方消除矛盾,找出解决争议的方法。当然,协商解决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只是国家对当事人自行解决劳动争议这种方式予以认可。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并有权申请调解或仲裁。 2、企业调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企业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自觉履行(此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从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则视为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60至9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也可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劳动争议一般由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当发生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时,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当事人任何一方对裁决不服,则应在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4、法院判决。当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按照的有关程序进行。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就劳动争议达成协议,法院将制定民事调解书,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书面判决。原被告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法定期限(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可知,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自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请工会或者其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另外,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 二、哪些劳动争议适应仲裁前置程序?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劳动法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以下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释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部分社会保险争议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9、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10、因企业自主改制产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先进行调解,但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先协商,协商不成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申请仲裁,仲裁不服,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怎样的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相关内容:劳动纠纷都有怎样的解决方式 一、劳动纠纷都有怎样的解决方式 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 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纠纷律师费要多少 律师收费是在当地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以律师与委托人的协商为主的。劳动纠纷的律师收费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过一万元不到十万元的部分,按照5%-6%计算;超过十万不到一百万的部分,按照4%-5%计算。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律师服务费实行计件收费和按标的比例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计件收费;(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比例收费。本办法第三条第(六)、(七)、(八)项律师服务费,也可根据需要计时收费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规定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官司律师费并不是由败诉方承担,而是谁请的律师谁承担。律师费可以理解为服务费,也就是谁要求服务,谁支付费用,但是劳动者在起诉的时候,可以将律师费的费用一并请求由被告承担。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劳动纠纷都有怎样的解决方式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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