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登记用填学历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结婚登记制度的作用和意义,阐述了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毕业院校信息以及不符合结婚条件的禁止登记情形。此外,还提到了申请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和进行婚前体检的规定。 法律分析 在填写表格时,需要提供毕业院校信息。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成立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方法。结婚除必须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在规定的结婚登记处履行法定的婚姻登记手续。登记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贯彻实施,保证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的发生,同时也是在婚姻问题上进行法制宣传的重要环节。认真执行关于结婚登记的各项规定,对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登记 1、予以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不予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理由。当事人认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而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婚前体检: 1、持上述证明,有所在区、县民政局开具婚前体检介绍信。 2、携介绍信,到所在区、县的妇幼保健医院进行体检。 3、经体检证明符合条件的,持体检合格证明回民政局登记注册。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伪劣产品包括以下情形: 1. 产品存在严重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2.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经修复后继续使用的; 3. 产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造成他人损害的; 4.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经警示后改正未果的; 5. 产品未经过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擅自销售的。 违反上述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将面临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若侵权行为同时满足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形,则从重处罚。 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应时刻关注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若产品存在缺陷,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修复,避免损害扩大。同时,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产品的质量。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产品时应关注产品的质量、标识、说明等,确保自身的权益。 结语 结语:结婚登记是维护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则的必要手段,对于保障婚姻当事人及其子女的身体健康,避免违法婚姻,预防婚姻家庭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在办理登记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如提供毕业院校信息等,以保障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也应说明理由,并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进行婚前体检也是维护婚姻健康的重要措施,对于保障婚姻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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